中法文化年简介

2004-05-21 00:00


    1999年江泽民主席和希拉克总统共同倡议举办中法文化年。2001年4月李岚清副总理访问法国期间与法国外交部长韦德里纳签署了关于中法互设文化中心和互办文化年的《会谈纪要》。双方商定,2003年10月至2004年7月,中国在法国举办文化年;2004年秋季至2005年7月,法国在中国举办文化年。

    中国文化年将围绕"古老的中国、多彩的中国和现代的中国"这一主题,全方位、高水平地展示中国传统、多元和现代的文化。文化年有以下几个特点:1、交流领域广。文化年涉及文化艺术、教育、科技、青年、体育、民族、宗教、建筑、环保、旅游等方面,共计三百多个项目。2、覆盖面大。中国文化年活动将通过友城等渠道覆盖法国全境。两国现有的46对友好省区和城市对文化年活动都表现出很大的热情。北京、上海、广州、重庆等城市将分别在巴黎、马赛、里昂和图鲁兹等城市举办"文化周"。3、项目质量高。中国文化年将向法国人民全面展示高水准的中国文化和艺术,如《四川三星堆文物展》、《中国当代艺术展》、《康熙时期艺术展》、《神圣的山峰文物展》、《走近中国-中国当代生活艺术展》、中央芭蕾舞团巡演、中央民族乐团同巴黎国家交响乐团合作演出等。4、形式多样。既有各种门类和题材的演出和展览,也有演讲、研讨会和人员交流等形式。

    目前文化年的各项准备工作都在紧张、有序地进行。为保证文化年准备工作的顺利开展,中法双方于2001年6月成立了中法互办文化年混合委员会。混委会先后举行了四次会议,商讨和决定文化年的重大事宜,并作了大量的推动和协调工作。这些举措表明文化年活动是中法双方更深层次的合作。在具体项目的运作上双方采用从策划到实施的全方位合作方式。中国政府有信心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将文化年办成中法关系史上的一件盛事。


    欲了解更多情况请查阅中法文化年网站:www.cfcy.org